482 签证持有者只能为担保雇主或相关实体工作。482 被提名人不得受雇于其他企业(除非雇主是受雇劳动协议的一方)。
如果企业符合《公司法》第 50AAA 条的规定,则属于关联企业。例如,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关联实体,482 被提名人可以为其中任何一家企业工作。如果不确定实体是否相关,请咨询企业的律师或会计师。
如果更换了非关联实体的雇主–例如收购或重组(新 ABN 就是一个线索)–新雇主必须提交提名申请并获得批准,这样 482 签证持有人才能 “转入 “新实体工作。 在新提名获得批准之前,482 签证持有者不得为新雇主工作。
每当雇主有变动时,应及早采取行动,申请新的提名批准,以便被提名人能够继续工作,并将中断时间降至最低。